回歸後改變了什麼?

主權、憲法秩序、法律體系和政治體系主權:從英國的一部分到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;從英國/香港政府到中央直轄的高度自治地方行政區;外交和國防事務由中國而不是英國負責。憲法秩序 :香港不是殖民地,而是中國的一部分:中國的城市,與眾不同;獨立的政治、經濟、司法、法律和社會制度,在國家憲法下有自己的成文憲法架構;從英國統治到中國的一部分:從沒有憲法到有憲法框架。法律體系:香港首次擁有成文憲法架構;在藝術之下。 158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《基本法》,香港終審法院有權解釋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;這是中國所屬大陸法系下的妥協。政治制度:《基本法》沒有有效期限;特區政府因此有權處理土地,而我們的自由和權利,可以持續到2047年以後;但《基本法》也規定,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政策與我們的「資本主義制度」一樣,五十年「不變」。

頂部「九七」後的憲法問題